公司这样做合法吗>?公司一下子都终止所有员工08年劳动合同,我们的合同期是12月31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7 04:30:54
请问我们有那些经济补偿?可以让单位从进厂那年补到07年的前12月平均工资吗>?
公司是属于终止呢?还是解除呢?经济补偿有什么不同<

你们的合同若12月31日到期,你们将没有补偿
最好你们提出辞职,就说公司没有依法支付加班费,现在百分之99的公司都没有依法支付加班费

第三十二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:
一 在试用期内;
二 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;
三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。

第九十一条
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
的工资报酬、经济补偿,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:
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;
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;
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;
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,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。